特岗教师待遇好吗 和普通教师有什么区别

文/悲与喜
专题:

很多人对于特岗教师的待遇都很好奇,那么,特岗教师待遇怎么样呢?和普通教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特岗教师待遇好不好

“特岗教师”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待遇。

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中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岗教师和普通教师有什么区别

招考方式不同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一般都是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考,各省会提前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考生对照这些信息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普通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则不同,有的地区是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比如安徽省)、有的是由各市、县区教育部门组织,面试工作一般都是由各地市、县区教育部门自行组织。

工作区域和工作岗位有些许区别

参加普通教师招聘考试,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报考任意地区、任意学校,但特岗教师的工作区域和工作岗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岗教师政策是国家为帮助农村学校解决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而制定的特殊政策,所以特岗教师的工作区域为实施省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特殊困难的县等少数地区,通常在这些区域的乡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任教。

工资“构成”有区别

特设岗位教师的聘期为三年,这三年时间,特岗教师与普通教师“同工同酬”,虽然特岗教师没有事业编制,但他们享受和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只是特岗教师和普通教师工资“构成”有些不同,普通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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