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一、如果是学校的责任,按照招生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这部分学生按照正常生办理学籍、考籍等手续;学校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家长。
二、如果是学生自己的责任,则需要补办学籍。学籍档案发生找不到的情况以后,首先应该是管档案的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档案从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没有提出来的话,学生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交学校。如果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
具体做法: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
1.如果你的高中档案丢了,到自己的学校所在地,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道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
3.自己填制表格,或者不知道怎么填高中学籍档案的话,找原高中的班主任指导下。
4.完成后请原班主任,签字盖章,再去校长那里盖章。
5.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6.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封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