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市制定相关政策、要求不一,课程标准、考试规定是国家制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覆盖全部14个学科,其中9科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其余科目考试的要求是全省统一的;考试科目可以6选3、7选3等。为了淡化分数,成绩分为5等。
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学科。其中技术中信息技术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还考通用技术。
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
在新课程实验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为各学科必修模块(含选修课本的必修学分模块)的内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选修课程的相关内容(这一标准各省市不同)。
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以新课程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试题力求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度,让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能达到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
学业水平测试没过可以参加补考,就是下一届的考试。
学业水平测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考试科目、测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全部及格,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测试有1科以上不及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证书。
学业水平测试有不及格学科的考生,可于下一年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换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补考学生需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报名,补考次数不限。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校,作为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