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开始,河北高考实行“3+1+2”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由全国统考;“1+2”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其中“1”为物理、历史科目2选1,“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科。为增加考生和院校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将采取“专业(类)+学校”的组合方式。
从2021年起,河北省高考按改革实施方案考试和录取,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依据统一高考(以下简称统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考(以下简称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
根据新高考方案,考生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满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各科满分15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在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选考1科,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在其他4个科目中,选考2科,以转换成绩计入总分。
“学生将不再简单被划分为文科生、理科生,而是更加多元,可以在12个组合中选择其一。”省教育厅厅长杨勇表示,新高考方案,将让学生拥有更多选择权。
河北省高考改革在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方面也有显著变化。
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此外,河北省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