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行政管理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行政管理学、市政学、社会学、行政领导与决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政策分析、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行政公文与写作、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政府机关事务实习、社会调查实习、电子政务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从行政管理过程来看,它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
计划。包括制定计划、下达指示、作出决议、进行安排等。
组织。把已经确定的计划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协调。通过政策、法令和各种具体措施,不断改善和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调一致,以共同实现预定目标。
控制。即监督、检查的职能。可以通过统计资料和实时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