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和作诠释是两种常见的、极易混淆的说明方法。尽管这两种说明都以通俗简洁的语言去说明事物的特点,但是二者在许多方面仍有较大差异,显示出许多各自不同的特点。以下就是整理出来的区别方法
所谓下定义,就是用简洁而明确的语言,指出被说明对象的本质特点,把容易与之混淆的对象区别开来的一种说明方法。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教学方法。
而作诠释,则是对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质和特点进行适当解说的一种说明方法。解说往往侧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或者解说它的构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质的因素,因而说明的内容不能与被说明的对象变换位置。
从形式上看,下定义在说明事物本质特征时,常用判断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诠释可用多种句式来表述。此外,下定义还可用公式来表示: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属概念”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属的大类,也就是归类;“种差”就是在大类之中,被定义概念与同类相邻概念间的主要差别。如:“水是没有颜色,没有气味,没有味道的透明液体。”“透明液体”就是“属概念”,其余的说明部分是“种差”,也就是“水”与其他透明液体的差别。
从特点上看,下定义要准确简明,概括性较强;作诠释则具体而通俗,有时带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从科学性的角度看,作诠释的语言比不上下定义。
从内容上看,下定义着眼于事物的本质属性,作诠释注重于外观的表象、性质和特点。
从严密程度来看,下定义要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说明的内涵和外延与事物相等,说明的对象与说明的内容可交换位置,意义不变;而作诠释对说明的对象解说往往侧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或者解说它的构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质的因素,因而说明的内容不能与被说明的对象变换位置。二者的区别可用图示表示。下定义:甲是乙=乙是甲√,作诠释:甲是乙=乙是甲×。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下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而作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就可以了,并且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作诠释不仅可以用来解释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来解释事物或事理的性质、特点、功用和原因等。作诠释的语言虽不像下定义那样要求严格,但也须简明、准确、通俗易懂。
作诠释和下定义常被混淆。下定义用语更为科学严密,更侧重于揭示本质特征,作诠释则趋于通俗平实地释解概念,分析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