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四项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1992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1997年邓小平逝世后,把它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
立国之本释义
立国:即建国。汉魏间文学家徐干《中论·谴交》载有:“古之立国也,有四民焉。”
“本”是指事物的根源、根本、本质。立国之本就是建立国家或使国家存在下去的根源、根本、本质的内容。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讲:教育是立国之本。还有人讲:诚信是立国之本;和谐是立国之本;“教育”是立国之本;青少年素质教育是立国之本;道德教育是立国之本;关注民生是立国之本;道德建设为立国之本;领土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毛泽东精神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人民民主是中国的立国之本;以人为本作为立国之本;“人民”和“人民权利”是立国之本;也有人说,统一历来就是中国的立国之本等等。总之,不同的人提出的立国之本不同,不同时期提出的立国之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