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产生于奴隶社会,由于奴隶制国家本身并不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它的物质需要就只能依靠国家的权力,强制地无偿地把一部分社会产品占为己有,以供给国家的需要,这样就产生了税收。
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据《史记》、《尚书》等古籍记载,从那时起,税收就已经存在。《孟子》根据传说,指出当时所征收的税叫做“贡”。夏朝的“贡”,同它所实行的国有土地分封制有密切的联系。夏朝政府将国有土地按官爵大小分封给各级奴隶主贵族,让他们再转分配给农民耕种,以用于“制禄”和“制赋”。农民耕种官家土地,应上缴粮食的标准规定为十取其一,即“民耕五十亩,贡五亩”。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夏后氏五十而贡”。孟子引用古之贤人龙子的一段话:“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