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类型是针对2000年我国高校合并重组后的格局,提出了由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的中国大学分类标准。类反映大学的学科特点;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类:将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13类。型:为表现大学的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的大小,将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4型。
1、办学层次:
按办学层次可分为:“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属本科院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2、教育性质:
按教育性质可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
3、学科范围:
按学科范围可分为: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政法类、医药类、财经类、民族类、语言类、艺术类、体育类、军事类、旅游类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