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高校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 方式,依据:考生语、数、外高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拔。
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从2021年开始,实施“3+1+2”的省市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将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并且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由于每一个志愿都细化到了某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或专业类,因此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