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西华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每年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奖励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简朴;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在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8.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6.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20%,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贷款 |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为依据,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贷款额度为依据,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能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毕业高中学校申请)。 | 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万人,根据中央分配各地资金确定。 | ||
四川省资助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资助对象为自愿到四川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四川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省级公费师范生 | 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 | 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省级公费师范生。 | 在校就读学生数。 |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 600元/生·年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 2021年资助人数为3万人,按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解决学生1-2个月的基本生活费用为原则。每人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学期只能申请一次临时困难补助。 | 资助对象: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包含在校住宿的、无固定收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条件:(一)学生本人遭受突发事件或突发急重疾病,所需费用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从而影响学生在校基本生活的;(二)学生家庭成员遭受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而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三)因自然灾害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学生在校基本生活困难的;(四)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五)其它可以给予补助的情形。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奖 | 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奖学金600元/生•年;校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奖学金400元/生•年;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奖学金300元/生•年。 | 一、 思想品德条件根据《西华大学学生思想品德等级测评办法》(试行),学生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二、智育条件分实行学分制的学生综合测评分2.8以上;和实行学年学分制的学生平均学分绩80 分以上。三、体育条件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进行其它课外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以上(≥75分)。 | 25%(一等3%,二等8%,三等14%)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140-300元,绩效40元或60元。 | (一)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及义务劳动,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二)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有关要求,维护学校声誉。 | 约600个岗位 | ||
“讷言·敏行”奖学金 | 5000元/人 | 1.大学本科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习规章制度;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思想品德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评比的上学年中连续两学期均获“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及其以上奖学金。5.选择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甚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著作;(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在省级专业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非艺体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艺体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省级比赛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7)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并荣获省市级以上的奖励;(8)其他方面有等同级别的优秀表现。 | 10人 | ||
社会资助 | 才达特别助学金 | A:10000元/人;B:8000元/人;C:6000元/人。 | 1.全日制在校学生。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孤儿等造成学习、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5.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 不超过30人 | |
慈善助力成长计划 | 大一:5000元/人;大二:5000元/人;大三:4000元/人;大四:4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学生,具有四川省户籍、家庭属建档立卡户或城乡低保的新入学普通本科全日制学生;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3.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低保、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孤儿和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4.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愿意参加省慈善总会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 本科新生20人 | ||
加富助学金 | 2000元/人 | 1.全日制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4.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校外租房住宿;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勤奋,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分在2.5以上;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 20人 | ||
“校友基金”特别助学金 | 4000元/人 | 1.全日制在校学生;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孤儿、单亲家庭、地震重灾区、贫困校友子女、未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情况的学生优先评选;3.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无不良嗜好,未受过纪律处分;4.受助学生如有学费欠交情况,须主动承诺所得资助金首先用于解决学费问题;5.如无特殊情况,已获得上次“校友基金”特别助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 50人 | ||
“中公教育”助学金 | 2000元/人 | 1.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4.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校外租房住宿;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勤奋,上一学年必修或限选课程无重修或补考;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 25人 | ||
“梦想·爱心”助学金 | 10000元/人(持续资助四年,四年一个周期) | 1.全日制在校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接受资助后,心怀感恩,努力学习,积极争取进步;4.受助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不能挂科,每学年至少获得1次校内奖学金,否则取消后续资助。 | 20人 |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