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湖北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 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 元/人、二等3000 元/人、三等2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2、学校奖、助学金:
①学业奖学金(300―2000 元/年人);
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 元/人);
③学习及科技竞赛奖:对获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将按不同类别与等级给予 10000元以内不同额度的奖励;
④贫困生就业、创业资助与奖励:(500-2000元/人);
⑤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
⑥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校期间本人或家庭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重大疾病住院、意外伤害等情况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学校给与一次性临时资助;
⑦其它奖励:优秀学生奖、优秀干部奖、优秀团干奖、优秀团员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勤工助学优秀奖及经学校批准的其它个人奖励等。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 8000 元。
4、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的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列本年级本专业(班级)前30%;4.生活俭朴,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优秀。6.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的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少数民族学生资助 | 5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不等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2.家庭主要成员遭受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依据,无补考课程。 | 大二及以上学生人数18%(特等1%,一等3%,二等5%,三等9%) | |
校外学科竞赛奖学金 | 个人或团队300-10000元不等 | 在国家、省教育行政主管单位、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湖北省委,国家级、省级科学院或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5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良。 | 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5% | ||
先进个人奖励 | 100元/人 |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学生干部:大二及以上学生总人数5%;三好学生标兵:大二及以上学生总人数3%;三好学生:大二及以上学生总人1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每月最高不超过48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用工部门需求来确定最终岗位数 | ||
学费减免 | 根据实际情况减免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与奖励 | 自主创业资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不等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考取国家公务员奖励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家公务员被录用。 | 无限制 | |||
参加国家、省基层就业项目奖励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经国家、省相关部门批准去基层担任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 | 无限制 | |||
考研奖励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被录取(单证硕士除外)。 | 无限制 | |||
新生御寒资助 | 500元/人 | 1.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学生(含专升本一年级); 2.来自偏远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极其严重的地区、少数民族、缺衣少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300人 | ||
社会资助 | 助学金(易进助学金、黄琴助学金、圆梦助学金) | 500-2000元/人不等 |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 根据相应助学金名额 | |
奖学金(骏青奖学金,生科之星,天慧数学奖励基金等) | 500-2000元/人不等 | 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 根据相应奖学金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