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我院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四)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加我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7月4日前报我院,我院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
院校招生章程(简章)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六)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七)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符,以我省规定为准。
1、“自由可投”
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 “自由可投” 时,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
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 “已投档” 时,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
3、“院校在阅”
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 “院校在阅” 时,表示招生院校已经下载了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在审阅。不出意外情况(体检不合格,单科成绩不合格等情况)录取概率90%以上。
4、“录取”
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 “录取” 时,恭喜你已被某学校某专业正式录取了。
5、保持电话畅通
同学们一定要确保自己留下的电话号码在录取期间有效,且保持畅通,不要随意换号,不要随意关机。特别是在录取过程中有未服从调剂要退档或专业需要调剂的情况,投档院校一般都会至电考生本人,征求考生本人意见,这个时候接到电话就一定要问清楚是哪个学校,认真对待,不要以为是骗子直接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