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黑龙江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黑龙江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黑龙江异地高考报名具体政策及时关注关注官网通知,以官网信息为准。
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母户籍落户黑龙江省 (久居是指出生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行署)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 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户籍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市(行署)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
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 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 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 省的;考生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且户 籍落户我省的;
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我省 2 年以上(含 2 年,从高中毕业 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 2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 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病故或意外死亡), 本人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我省),如因父母病 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 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 2 年以上(含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 2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 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 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及本人落户我省的 (第二条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况除外),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 3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 连续实际就读 3 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 一致);
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 须具有我省高中 3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3 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 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异地高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的时候是需要准备一些证明自己情况的材料的。符合异地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需要提前一段时间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一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的材料就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另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一份亲子关系证明或是公证处提供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材料。最后,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家长还需要提供本地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居住地证明、居住证、以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