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使物体发生形变;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速度大小、运动方向,两者至少有一个会发生改变)。力使物体保持匀变速不变。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力不能脱离物体而单独存在。两个不直接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力的作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
力的三要素是力的作用点、力的方向、力的大小。力的作用效果主要是指物体发生形变或物体的运动状态改变,前者主要受力的大小和方向的影响,后者还与力臂长短有关。
1.根据力的性质可分为:重力、万有引力、弹力、摩擦力、分子力、电磁力、核力等。注意,万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条件下都等于重力。而且重力不是所有条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对物体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另一个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2.根据力的效果可分为:拉力、张力、压力、支持力、动力、阻力、向心力、回复力等。
3.根据研究对象可分为:外力和内力。
4.根据力的作用方式可分为:非接触力(如万有引力,电磁力等)和接触力(如弹力,摩擦力等)。
5.四种基本相互作用(力):引力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强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
力的合成:求几个力的合力叫做力的合成。
1. 平行四边形定则:力的合成的本质就在于保证作用效果相同的前提下,用一个力的作用代替几个力的作用,这个力就是那几个力的“等效力”(合力)。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是运用“等效”观点,通过实验总结出来的共点力的合成法则,它给出了寻求这种“等效代换”所遵循的规律。
2. 三角形定则:平行四边形定则可简化成三角形定则。由三角形定则还可以得到一个有用的推论:如果n个力首尾相接组成一个封闭多边形,则这n个力的合力为零。
力的分解:求一个力的分力叫力的分解。
1. 力的分解遵循平行四边形法则,力的分解相当于已知对角线求邻边。
2. 两个力的合力惟一确定,一个力的两个分力在无附加条件时,从理论上讲可分解为无数组分力,但在具体问题中,应根据力实际产生的效果来分解。
3. 几种有条件的力的分解
(1)已知两个分力的方向,求两个分力的大小时,有唯一解。
(2)已知一个分力的大小和方向,求另一个分力的大小和方向时,有唯一解。
(3)已知两个分力的大小,求两个分力的方向时,其分解不惟一。
(4)已知一个分力的大小和另一个分力的方向,求这个分力的方向和另一个分力的大小时,其分解方法可能惟一,也可能不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