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参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的考生延期考试,经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延期考试的学生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2月9-12日。请考生严格按考试时间安排参加正式考试,若在规定时间内缺考或未完成考试和考试视频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安排补考,也不再接受延期考试申请。
考生须严格按照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线上考试相关要求完成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考试成绩:
(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试过程中,考生或答卷(画纸/宣纸和草稿纸/答题纸和草稿纸)离开视频拍摄范围或考试过程中有遮挡。
(2)他人(含人体部位)及声音出现在视频内。
(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证件号、就读学校、培训机构等信息和答题以外的任何数字和文字,以及任何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4)未露出额头及耳朵,五官不清晰,遮面。
(5)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有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行为。
(6)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试过程中,因异常情况主机位中断录制,在规定时间重新进入后,未将答卷(画纸/宣纸和草稿纸/答题纸和草稿纸)正反面面对主机位摄像头重新展示。
(7)考试过程中,因异常情况主机位或辅机位中断录制,未在规定时间2分钟内登录继续录制或中断次数分别超过3次。
(8)未按要求摆放主机位和辅机位。
(9)考试过程中未保持主机位和辅机位全程录制,或主机位和辅机位视频不完整。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非本人独立完成考试。
(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试过程中,出现换人或换卷情况。
(3)考试空间内出现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出现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
(4)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5)保存、传递考试试题及答案。
(6)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三)参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若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考考生应增强鉴别能力,切勿轻信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等虚假信息;对具有严重误导考生、严重干扰正常考试秩序行为的个人及机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