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等级为A;达到75%至89%,等级为B;达到60%至74%,等级为C;59%及其以下,等级为D,D为不合格。
1、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 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 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应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高中学考不能通过,就不会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但是对高考影响很小,补考不过,也不影响读大学。
高中学考就是高中生学考,其意义是测试和证明学生具备高中毕业的相应知识和能力,可以据此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高中生初次学考不能通过,可以选择补考,大部分学生是可以过关的;即使补考不过,也没有关系,目前学考成绩对于高考只有参考作用,实际上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大学录取时只看高考成绩。
"学考”的四大作用是: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考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考合格证书;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历届生及社学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过渡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