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湖北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专业成绩×60%)×2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平行志愿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招考方向)调整为依据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70%)×2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招考方向)专业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02四川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300×750×50%
03贵州
播音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统考成绩÷统考满分300)×750×40%。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统考成绩÷统考满分300)×750×50%。
04陕西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05甘肃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06北京
2024年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全市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07河北
表(导)演类、音乐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08天津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09天津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10山西
音乐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
11浙江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12内蒙古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13辽宁
戏剧影视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30%。
音乐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14吉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15
黑龙江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16上海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17江苏
音乐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18安徽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
19福建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20江西
音乐类、表(导)类综合分=(联考成绩÷联考满分)x 750x0.5+高考文化成绩x0.5
播音主持类(文化分最低控制线等于普通文理二本线)综合分=(联考成绩÷联考满分)x 750x0.3+高考文化成绩x0.7
21山东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22河南
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23重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24湖南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5广东
音乐类、表(导)演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26广西
音乐类综合分 = 总得分 × 50% + 专业得分 × 4.5 × 5
影视表演和时装表演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40% + 专业得分 × 4.5 × 6
播音主持综合分 = 考生成绩 × 80% + 专业得分 × 4.5 × 20%
27海南
表(导)演类专业、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28云南
综合分计算方式: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为100%、70%和50%中的一种。
29西藏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30青海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31宁夏
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0%+省级统考成绩×2.5×30%。
32新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