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作者是南宋的宋慈。全书共二卷,内分53项。洗冤录集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由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洗冤集录》 内容非常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它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至今还在应用,它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学道理。
《洗冤集录》是集中国古代灿烂的法医勘查检验学之大成的著作,代表了中国古代司法检验技术沿着自身轨迹发展所能达到的顶峰,开创性地竖起了标志着当时世界法医学最高水平的一座丰碑。
《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和经略安抚使等职,其间多次主管刑狱,经验丰富。认为“每狱情之失,多起于发源之差;定验之误,皆源于历试之浅”。遂博集自《内恕录》以下数家之说,荟萃厘正,复增以己见,汇而成编。
宋慈(1186~1249)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父,建阳(今属福建)人。幼习儒,长入太学,能文。嘉定十一年(1217年)进士。曾于赣州、长汀、邵武军、南剑州、湖南、广东等地为官,四任提点刑狱公事。办案详审,雪冤禁暴,平其曲直。尝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故尤重刑命案件现场检验。
且博采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荟萃厘正,增以个人审案检验经验,撰成《洗冤集录》五卷(亦有两卷、四卷本)。淳祐七年(1247年)刊于湖南宪治。后世法医检验诸书多本此。内记人体解剖、尸体检查、现场勘察、死伤原因鉴定及急救、解毒等内容,是我国现存第一部有系统之古代司法检验专书。近世译成朝、日、英、德、法、荷诸国文字,受到国际间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