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校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准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
长春航空大学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创办的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由原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和第二航空学院于2004年6月9日合并组建成立,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空军主体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源头;2012年4月28日,蚌埠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并入空军航空大学。学校共有12个校区,从松花江边到长江之畔,分布在中国6省7市,占地面积1900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北国春城”吉林长春。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有军事学、工学两大学科群,设有航空飞行与指挥、飞机与发动机、航空军械、航空火控系统、航空电气与仪表、航空通信与导航、航空雷达、航空电子对抗、航空侦察设备、侦察图像处理、侦察图像判读和军事仿真工程、航空救生、航空军事训练等16大专业。形成了基础教育、专业教育、飞行训练三大教学格局。其学科专业设置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综合性,航空机务专业覆盖了空军现役的多个机种;二是唯一性,航空飞行与指挥、飞行指挥与控制、军事情报、仿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航空侦察设备、航空救生7个专业均是全军或空军院校独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