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是近几年众家长及考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高考改革取消文理科的内容,供参考。
不分文理科 英语可考2次
4日上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根据实施意见,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明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2014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2020年基本形成。
此次改革确定了上海市、浙江省两个试点,两地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率先采用高考保持统一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已经“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意见要求,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明确提出>>>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完善学考选考机制
《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浙江省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各科目学考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报考。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该科目的选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2015级、2016级高中学生学考选考办法保持不变。
为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与国家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需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些科目选考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数量按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其中物理科目保障数量按高校授理学、工学学位专业2013-2017年在我省高考录取的平均人数确定为6.5万。这是满足省内外高校在我省选拔培养理工类专业人才最基本的生源所需。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时,参照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保障机制适用于各年级段学生。鉴于2016级学生基本未确定选考科目且绝大部分未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同时,从2019年招生起,高校将结合培养目标要求,优化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设置,因此,将允许2016级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的机会。已确定选考科目并参加了考试的2015级学生保持不变。
解读高考改革
按照国家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推进高校科学选拔学生。组织专家制定我省本科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引。从2019年高考招生起,全省高校要参照指引,结合培养目标要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科学合理设置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保护和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理性选择、科学选择。
高考早已不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依然是人才选拔和有序流动的重要途径,依然是守护教育公平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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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考有关的每一次政策调整,不仅关系到莘莘学子的切身利益,也会触动全社会的敏感神经。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命题、招生制度一直在不断调整优化。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当前我国31个省(区、市)均已形成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高考改革春潮涌动,呈全面推进之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体系看起来复杂,但背后的价值指向十分明确——鼓励学生个性需求、高校多元选拔,同时保证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诚然,高考早已不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依然是人才选拔和有序流动的重要途径,依然是守护教育公平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底线。近年来,高考改革始终围绕着公平和科学两个维度展开,既注重提高人才选拔效率,也注重公平和透明,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更大程度的教育机会均等。在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全面推进中的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是对以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从考试与招生两个方面寻求根本性变革,意味着改革从由点到面的渐进突破走到了全面攻坚。文理不分科、“3+3”科目组合、多元评价录取、合并录取批次,以及部分高水平大学全面推进大类招生与培养、以区域和阶层均衡为目标的高招计划改革,基本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选拔格局。这些举措都意在从根本上改变“唯分数论”,凸显个性化发展,扩大学生选择权,实现从关注“学习成绩”到关注“学生成长”。另一方面,也倒逼了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变革,增强了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的紧迫感。